新興國際中小學「學務處」章則:

(一)本細則根據教育法令及本校組織大綱之規定而訂定。
(二)本處以學務主任、訓育組長、生活教育組長、體育運動衛生保健組長、班導師及幹事若干人組成之。
(三)學務主任之任務:
1•承校長之命綜理全校學務業務。
2•策定學務方針,擬定學務各項章則與計劃。
3•擬定學務工作行事曆,協調各單位及各班導師推動學務工作。
4•密切注意學生身心狀況及生活動態,採取必要措施,適時適切調整學務工作。
5•召開學務會議(或導師會議)檢討學務工作得失,商討應興應革事宜。
6•出席各項有關會議並執行決議案。
7•負責學務處人員及各班導師之考勤。
8•偶發事件之預防與處理。
9•臨時交辦事項。
(四)訓育組之任務:
1•擬定訓育工作計畫,編製訓育行事曆及宣導週的主題擬定。
2•計畫民族精神教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生活教育、民主教育、時事教育諸事項,並協調各單位積極推行。
3•辦理聯課活動,組織學生社團、指導班會、及各類座談會。
4•調閱生活週記,指導課外閱讀,查禁不良書刊。
5•考查及指導學生思想與行為。
6•提倡社會服務與志工服務。
7•發掘學生問題,處理學生意見,協調輔導室及各班導師實施個別輔導。
8•協同導師考核學生操行,表揚優良事蹟,舉辦模範生之選舉。
9•擬定學生生活公約,各場所規則,並協同總務處製定標語,改進學校環境佈置。
10•計畫慶典活動,舉辦各項團體競賽。
11•調查殘缺、傷病及孤苦貧寒學生並與慰問和濟助。
12•辦理學生之就學貸款。
13依教育部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實施要點96年9月13日台國(一)字第960137551C號令訂定;新興高中教育儲蓄專戶,為照顧經濟弱勢、家庭突遭變故學生,使其順利就學。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生活教育組之任務:
1•擬訂生活輔導各項章則及實施辦法。
2•辦理學生獎懲、請假及缺曠課登記諸事項。
3•實施新生始業輔導及學生幹部講習。
4•生活教育之示範及生活輔導之實施。
5•升降旗集合隊形之編組與禮堂座位之編排及校內各場所秩序之維持。
6•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與檢查。
7•訓練及考查學生禮儀。
8•辦理常規競賽。
9•編組學生路隊及校外生活小組,成立糾察隊,實施隨車(隊)監護及校外巡查。
10•交通安全教育之計畫及實施。
11•特殊學生個案資料之建立,學生家長之聯繫及個別輔導之實施。
12•各種應變計畫之擬定及演習。
13•偶發事件之處理。
14•輔導學生升學軍事學校。
1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體育運動衛生保健組之任務:
1•擬定體育教育各項章則及實施計劃。
2•擬定體育設備計劃,編選體育教材。
3•管理運動器材、場地及設備。
4•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運動會。
5•指導學生晨操並協同訓育組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6•擬定各項運動競賽辦法,倡導班際球類競賽及體育活動,培養運動風氣。
7•考查並統計各項運動成績及學生體育成績。
8•辦理健康檢查及醫療事宜。
9•劃分各班清掃區域分配清掃用具。
10•檢查個人及公共衛生,舉辦整潔競賽及清潔大掃除。
11•撰寫衛生實施報告。
1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級任導師之任務:
1•體察學生個性,嚴密輔導學生之思想、行為、學業,使身心能正常發展,以培育健全的人格。
2•隨時實施個別談話,了解學生校內外生活及家庭狀況,並與學生家長保持聯繫(訪問家庭、通信聯繫、家庭座談等)。
3•批閱學生聯絡簿及斑級關懷e系統意見交流,指導其思想行為,處理或反應學生意見並協助解決其困難問題。
4•指導學生組織班會並輔導班級幹部從事各項自治活動。
5•指導本班學生參加升降旗典禮及各種有關集會。
6•指導學生自習並輔導其選讀優良課外讀物。
7•督導學生遵守常規秩序、整潔等並倡導團體活動,鼓勵班際競賽,激發其責任心及對團體的榮譽感蔚為優良的風氣。
8•協助訓育組推動並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項服務與活動。
9•協調生活教育組處理學生獎懲及請假諸事宜。
10•週會時輪值講解中心德目或專題報告。
11•紀錄學生行為並考查其成績。
12•掌握學生動態並處理本班偶發事件。
13•配合辦理其他有關學務事宜。
(八)協調連繫:
1•學生學務工作係全校教職員之共同責任,由學務處詳密策劃主動協調各單位積極推行,並於校務會議及學務會議中提出學務工作計劃及檢討報告。
2•學務處各組,應相互配合,主動協調各班級導師推動各項學務工作,並於學務處處務會議中提出工作計畫及檢討報告。
3•各班導師與認輔老師保持連繫,經常協調,積極輔導學生生活。
4•學務工作人員應經常與家長連絡,以家庭訪問、家長座談、通信約談等方式進行之。

  • 本處職員服務依本校教職員服務規則辦理之。

  • 本細則未盡事宜得呈請 校長核定修正之。

  • 本細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 校長核定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