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測即評即發證學術科測試

 
試場地址:桃園縣八德市永豐路563號
洽詢電話:(03)3796996轉 210 或 211 洽: 詹前秋


常見問答集

一、我要到那裡買報名表:於販賣期間自即日起101年10月31日止。

(1) 桃園縣私立新興高級中學(桃園縣八德市永豐路563號)

(2) 便利商店(7-11)購買

二、我要如何報名:

(1)個別現場報名:桃園縣私立新興高級中學現場報名;可由親友代為報名,不用本人親自報名。

(2)團體報名:10人以上,現場報名。

三、報名要繳多少費用:各職料繳交費用明細請參閱   捌、辦理職類與收費標準

檢附3年內「同職類同級別」學科「及格(60分以上)」成績單影本可「申請免試學科」。

※無免試學科或免試術科資格者為「一般報檢人

 ◎檢附3年內報檢即測即評即發證「同職類同級別」術科「及格」成績單影本者可「申請免試術科」。

四、報名要附那些證件才能符合資格:所有證件均繳交影本,報名前請先自行影印,現場不驗正本。

(一)           「丙(單一)級」一般職類:只要年滿15歲就可以報名,不用另附其他證件。(未滿15歲可持國中畢業證書報名)

(二)           「丙(單一)級」特殊職類:

中餐烹調、保母人員、照顧服務員、室內配線、自來水管配管-自來水管承裝技工(*報檢自來水管配管-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者,一律繳交5張照片辦理一式二證,未依規定辦理者,以證件不齊無法參與考試論)、堆高機操作、氬氧鎢極電銲、一般手工電銲及半自動電銲。

五、上一梯次考的術科成績還沒公佈,這梯次又開始報名了要怎麼辦:報名後不可退費,請自行勘酌是否報名。凡完成報名手續繳交費用者,除不符合報檢資格外,報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六、正確測試時間以准考證記載為準。

七、測試當日如遇有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時,依當地縣市政府公布停止上班,檢定即停止辦理,測試日期另行再通知;另應檢人因住居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布停止上班,致無法參加測試者,得於事由發生之日起2週內檢具證明文件向承辦單位申請補測。

八、若報檢人於測試前10日(不含測試當天,但含例假日)尚未收到准考證者,請務必來電洽詢(請洽詢報名地點P.7),如報檢人未來電查詢致使無法應檢,報檢人自行負責。

九、各梯次報名時間及測試時間預訂如左;如有調整將公布於承辦單位網頁http://www.labor.gov.tw

十、報名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

 

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承辦單位:桃園縣私立新興高級中學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委託辦理101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
即測即評即發證學術科測試簡章

 

 

、報檢人重點摘要提示◎

 

 

相關服務資訊


常見問題速查表

報名流程

報名表填寫說明

報名表填寫參考範例



、承辦單位、辦理梯次、職類及報名、測試時程









































 

 、報名費用說明

一般報檢人繳款金額=審查費(150元)+學科測試費用(120元)+術科測試費用=全部報名費用

申請免試學科者繳款金額=審查費(150元)+術科測試費用 =全部報名費用

申請免試術科者繳款金額=審查費(150元)+學科測試費用(120元)=全部報名費

※以下辦理職類與收費標準,已依上述標準作計算。

、辦理職類與收費標準



 

壹拾、檢定方式



壹拾參、學術科測試作答注意事項



壹拾、成績評定


壹拾、合格發證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壹拾、其他關附件


附件1:技能(藝)競賽得申請免試術科測試項目對照表(P77P 78P79

附件2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得申請免試術科測試項目對照表

附件3: 報檢資格疑義申請表

附件4: 學科及術科採筆試測試試題疑義申請表(P83P 84

附件5: 身心障礙或學習障礙者協助申請表

附件6: 【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報檢項目勾選表

附件7: 【氬氣鎢極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報檢項目勾選表

附件8: 【中式麵食加工-水調(和)麵類】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報檢項目勾選表

附件9: 【中式麵食加工-發麵類】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報檢項目勾選表

附件10: 【半自動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報檢項目勾選表

附件11: 電腦輔助立體製圖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繪圖軟體設備需求勾選表

附件12: 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因應重大偶突發事件學術科測試退費申請表

附件13: 各項申請作業郵寄用地址

附件14: 准考證補發申請單、成績複查申請單、資料變更申請單

附件15:成績單補發申請單

附件16: 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免繳費申請書P 94P95P 96

附件17: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免學(術)科測試合併發證申請表

附件18: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免學(術)科測試合併發證作業流程

附件1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術士證換、補發申請書

附件20: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術士證書(懸掛式)申請書

附件21:桃園縣私立新興高級中學地理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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